本網訊 為貫徹落實《教育督導條例》(國務院令第624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制度的意見》和《山東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1—2020年)》等有關文件精神,促進縣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教育職責,推動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均衡發(fā)展,市政府組成了由副市長侯曉濱任團長,市人大教科文衛(wèi)委員會、市政協(xié)科教文衛(wèi)體委員會、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審計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教育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團長的2015年臨沂市政府教育工作綜合督導團,于2015年3月11日開始對全市12個縣區(qū)及臨沂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臨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臨沂臨港經濟開發(fā)區(qū)、臨沂蒙山旅游區(qū)的2014年度教育工作進行綜合督導評估。
這次教育綜合督導評估的重點:一是教育經費投入。主要評估教育經費的法定增長、公用經費、教育費附加的征收和撥付、學生資助和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政策的落實情況。二是辦學條件。主要評估《山東省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督導評估實施辦法》中所列義務教育學校的10項主要評估指標的達標情況。10項指標分別是:生均校舍建筑面積、運動場地、多媒體設備數量、學生用計算機臺數、專任教師師機比、生均圖書冊數、師生比、專任教師學歷、實驗室數量、音體美器材種類。三是教師管理。主要評估教師待遇、教師配備、教師交流、教師培訓四個方面。四是督導整改。主要評估2014年市教育督導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3月11日,臨沂市政府教育督導團兩個分團分赴平邑、費縣兩縣進行綜合督導評估,由此拉開了全市2015年教育工作綜合督導評估的帷幕。督導團審閱了平邑縣政府、費縣政府的教育工作自評報告,評估工作組深入到財政、教育、國稅、地稅、人社等有關縣直部門及抽取的督導評估樣本學校進行了督導評估。每個縣分別評估了2個鄉(xiāng)鎮(zhèn)的8所義務教育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