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記者從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年沖抵還貸實施細(xì)則(試行)已出臺,率先在市中心管轄范圍內(nèi)試行,從2014年開始每年的5月20日從沖抵還貸人的繳存賬戶中將存儲資金沖抵公積金貸款本金,不能提取現(xiàn)金。
此次按年沖抵還貸實施范圍是指,已辦理德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且貸款本息沒有還清的借款人及配偶,也就是沖抵還貸人,可提出申請,委托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年將其繳存賬戶中的存儲資金,用于沖抵當(dāng)年應(yīng)還貸款本息。
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申請者必須滿足以下四個條件:信用良好,申請辦理按年沖抵還貸時貸款沒有逾期;沖抵還貸人及其單位在德州市范圍內(nèi)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未繳納公積金不允許申請,補繳后方可申請;在按年沖抵還貸期間,提取還貸人的繳存賬戶均須保留不少于最近3個月月繳存額之和的余額;沖抵還貸人未為他人公積金貸款提供擔(dān)保。
記者了解到,按年沖抵還貸采用兩種方式?jīng)_抵,一種是沖抵后職工的還款年限不變,降低每月月還款額;另一種是月還款額不變,縮短貸款年限。2013年是第一次辦理,由市中心提出對沖方案,銀行分期分批通知貸款人辦理,從2014年開始每年的5月20日從沖抵還貸人的繳存賬戶中將存儲資金沖抵公積金貸款本金,不提取現(xiàn)金。
“預(yù)計三月中旬開始實施。”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委托人在按年沖抵還貸期間,貸款賬戶年度內(nèi)出現(xiàn)2期(含2期)以上逾期還款,則終止沖抵還貸。
申請程序
1、申請人應(yīng)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婚姻證明。
2、已發(fā)放貸款的申請人攜上述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請并填寫《德州市住房公積金委托按年沖抵還貸協(xié)議書》。
3、新申請貸款的申請人攜上述材料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并填寫委托協(xié)議。
4、中心授權(quán)貸款銀行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的準(zhǔn)確性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簽訂委托協(xié)議,并將協(xié)議書報送一份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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