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悉尼先驅晨報》20日報道,澳大利亞警方同意協助中國引渡逃到澳大利亞的中國貪腐官員,并協助查封他們的資產。據報道,中國國家安全部與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從“一份不到100人的大名單”中確定了首批經濟犯罪嫌疑人名單。
確定首批經濟犯罪嫌犯名單
澳大利亞聯邦警察亞洲地區(qū)負責人布魯斯·希爾在接受這家報紙采訪時說,在今后數周內,澳大利亞警方將與中方共同展開首批查封行動。
路透社20日報道,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在堪培拉的官員目前尚未就此發(fā)表評論。
《悉尼先驅晨報》報道,中國國家安全部與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從“一份不到100人的大名單”中確定了首批經濟犯罪嫌疑人名單。
根據報道,這些人已經成為澳大利亞公民或者在澳大利亞定居多年,用投資和商業(yè)移民作為偽裝,長期從事洗錢活動。
希爾說,澳大利亞和中國在澳大利亞追查的貪腐資產高達“許多億澳元”。
澳方可以考慮相關引渡請求“他們(貪腐官員)并不是一夜之間離開(中國),隨身帶著一大袋錢。在一些情況下,他們有著非常周密的計劃。”希爾說。
希爾解釋說,典型的情況是,貪腐官員將他們的配偶和孩子送到國外,利用他們來向海外轉移資產。這些名下沒有任何資產的“裸官”一旦發(fā)現風吹草動,就能夠逃到國外,與家人會合。
“隨著時間過去,他們開始把(貪腐所得)變成合法資產,比如房子、地產、股票和銀行賬戶,這樣這些錢就成了他們的財富。但是,這些錢從一開始就不是他們的,這是從中國流出的貪腐錢。”希爾說。
希爾表示:“所有犯罪分子都會自動尋找最薄弱環(huán)節(jié),(在追逃追贓問題上與中國合作)就是想告訴那些貪官,別以為逃到澳大利亞就能幸福地生活下去了。”
目前,中國和澳大利亞之間尚無引渡協議,導致一些貪官滯留澳大利亞不歸。但《悉尼先驅晨報》報道,對于違反《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人員,澳大利亞司法部長可以考慮相關引渡請求。澳大利亞和中國都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締約方。
■回應
中方希望共同打擊腐敗犯罪
針對有關澳大利亞警方同意協助中國境外反腐追贓的報道,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華春瑩20日說,中方希望與包括澳大利亞在內的有關國家開展追逃追贓合作,共同打擊貪污腐敗犯罪。
華春瑩在當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強調,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反腐敗和境外追逃追贓工作。在懲治腐敗問題上,態(tài)度堅決,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
“腐敗分子不論逃到天涯海角,都一定要將其繩之以法。”華春瑩說。
據華春瑩介紹,截至今年9月,中方已與包括澳大利亞在內的63個國家締結司法協助、引渡和移管被判刑人等條約。
■背景
澳大利亞移民條件相對寬松
澳大利亞2012年推出“重大投資者”簽證,上周又宣布將于明年推出“高端投資者”簽證,獲取這兩種簽證分別需要投資500萬澳元和1500萬澳元,其他如英語水平等移民條件相對寬松,通過審批后,申請人需分別等待4年和1年即可獲取澳大利亞永久居留權。一些人擔心此類簽證被貪官和不法商人利用。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洪磊本月14日表示,中方一直鼓勵中澳之間的正常人員交往,同時,中國正進一步加大打擊腐敗力度,其中在海外的追逃追贓是該項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近期,中國政府設立了相應機制,進一步加強該工作力度。
根據最新官方數據,“重大投資者”簽證自2012年推行至今年7月1日,共收到1027份申請,大部分來自中國。聯邦政府已批準286份,吸收14億澳元 1/2 1 2 下一頁 尾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