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我們穩(wěn)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通過創(chuàng)新實施“1543”工作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目前,全縣455個村完成清產核資、成員確認、資產量化,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占總村數的60%,完成年度改革任務。
探索創(chuàng)新三種改革類型
一是資產存量較多的城中村和已劃入城市規(guī)劃的城郊村。這類村居對集體經營性、非經營性、資源性資產全部進行量化,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如:魚丘湖辦事處杜莊村,將村集體經營資產(停車場)按股份量化的同時,將村非經營性資產(辦公室)和集體資源性資產(租賃土地)也進行了量化,并明確規(guī)定,這些資產在存續(xù)期間為主要公共服務場所,一旦因拆遷或征占增值,按成員量化份額進行分配,把未來可能出現的產權矛盾提前解決。
二是有集體統(tǒng)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或資源性資產的村。這類村居對集體經營性資產或資源性資產,以股份和份額的形式,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如:三十里鋪鎮(zhèn)王架子村,將資源性資產(集體地)84373.38平方米,采取“一人一股”,按份額的形式,每股量化資產為126.12平方米。
三是經濟基礎薄弱,無經營性、資源性資產的村。這類村居主要是完成清產核資,摸清家底,建立管理臺賬,統(tǒng)一運營管理,成立經濟合作社。如:匯鑫辦事處張?zhí)拼澹瑢~內資產清產核資后,經村民會議審核確認,建立管理臺賬,探索發(fā)展壯大集體經濟路徑。
|